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01.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11
普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判断题
胡某2014年7月8日外出时,将一件行李寄存于A市某火车站的寄存处,由于疏忽忘记提取。2014年10月,胡某特意在“十一”长假前往A市的某火车站,找到寄存处要领取行李,寄存处发现行李丢失;以胡某未及时提取为由,拒绝提供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胡某可以依法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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