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籍专家甲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于2013年2~11月受聘在华工作。该期间甲每月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工资人民币28000元;另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人民币5000元,已知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费用标准为4800元/月;全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则甲在中国期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
A.(28000×25%-1005)×10=59950元
B.[(28000-4800)×25%-1005]×10=47950元
C.[(28000-5000-4800)×25%-1005]×10=35450元
D.[(28000+5000-4800)×25%-1005]×10=60450元
【答案解析】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0-4800)×25%-1005]×10=47950(元)。
点评:本题正确率是36.30%,这个题目难度并不很大,但正确率很低。一定要注意计算公式的掌握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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