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考试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2018.9.1-12.31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9-19
普通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在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继续教育。

关于做好2018年度乌兰察布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自治区财政厅正在制订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印发,拟定签发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不影响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恢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

(一)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2014〕96号),直到新《办法》发布实施。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要求、收费标准、学分记载等仍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

(三)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宜另行通知。

二、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日期

2018年度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从2018年9月1日0时起开通学员购买培训课程功能,2018年12月31日23时关闭学员购买培训课程功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档案记载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现场培训档案记载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

三、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及培训起始时间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下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一)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在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已经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四、进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的途径

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延续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未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会计人员,通过以下方式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

(一)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备案进入

2017年及以后年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以自愿登录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备案,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

(二)单位聘任为会计人员后凭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进入

单位认为具备会计工作能力且已经被聘任到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进入会计人员数据库。《从事会计工作证明》需要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网在“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填写、打印、签字签章齐全后原件扫描上传。

在内蒙古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档案在自治区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建议采用以上途径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数据库,请等待财政部会计人员调转平台开放后调转进入,否则原档案信息不能合并到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只有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人员,才能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

请各单位及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9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点击加入群聊【正保会计网校初级160群】866174922 )

超级福利↓↓↓

免费资料包

免费下载学习资料>>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初级备考题库
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无纸化题库系统

30套题/科随机组卷+章节练习

200元/2科了解详情
初级会计证书
初级会计证书
关注初级会计职称公众号

获得海量资料

知晓一手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