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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失业保险

2015-01-22 08:3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移动班、预习班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

  (一)保险费的缴纳单位:2%个人:1% 1.享受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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