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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仲裁裁决

2014-07-25 18: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更好地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的高频考点,帮助大家从根本上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下面,我们来学习《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第一章 总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链接】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3.仲裁员的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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