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财产转让所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25

新年也要加油鸭!在备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其中《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比较多,需要梳理的知识点也比较多,为了提高学习效率,贴心小编带来了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总结的《经济法基础》中的财产转让所得的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理清思路!Fighting!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41

【知识点财产转让所得

  1.含义: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提示1】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记忆小贴士】收入不含增值税,本环节的增值税不能扣,以前取得时负担的增值税可以计入财产原值扣。

  【提示2】财产原值,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不动产,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参照上述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提示3】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提示4】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梦想成真100x100

在备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候,除了看书、做习题,你还做什么其他的准备了吗?比如考试政策、备考精华汇总、学习计划及方法、试题/模拟试题、老师备考指导、高分备考经验等等!这么多内容,你都了解不?那么福利来了,正保会计网校做你的考试好帮手!这些资料统统都汇总好啦!拿去用,不用客气!

新

>>学习资料免费下载<<

相关链接: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要知识点汇总!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考前刷题密训班

带划重点 配套送书

了解详情限时29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