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每日一练:抵押权的效力
2017-08-23 10:52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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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7年1月12日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一幢房屋出租给乙居住,租期一年。已知在此之前的2006年9月10日甲已经将该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与丙签订借款合同。 2007年4月19日借款合同到期,甲未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在剩余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权居住,因租赁合同对受让人没有约束力
B、乙在剩余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仍有权居住,因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乙在剩余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仍有权居住,但应与房屋的受让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D、乙在剩余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是否有权居住由房屋的出让人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效力的相关规定。如果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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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