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留存收益

2017-03-07 16:01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一)盈余公积

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规不作强制规定。

3.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4.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中的转换,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二)未分配利润

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三)留存收益的账务处理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可供分配的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盈余公积

2.会计核算

(1)年末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亏损,可以做相反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但如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在上年的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4)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批准的现金股利金额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5)实际分派股票股利时,即在企业办理了增资手续之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将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推荐阅读:2017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第八章知识点汇总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