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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
B、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民法典》和《公司法》
C、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能分期缴纳出资
D、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只需返还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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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可知,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的关系,其权利、义务、责任可以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所以选项A正确。发起人不依照发起人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知,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备事务,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具有合同约束力,某一发起人违反该协议的,应当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纠纷需要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同时,发起人还应当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所以选项B正确。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所以选项C错误。采取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D正确。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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