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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民事权利的概念、分类(2022.10.18)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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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情形中属于当事人行使抗辩权的情形是( )。

A、甲向乙请求返还2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B、丙向丁请求返还200元钱,丁以丙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 

C、戊欺诈己而订立买卖合同,戊请求己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己则主张撤销合同 

D、庚因货物买卖享有对辛的金钱债权200元,辛因劳务而对庚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庚向辛主张给付,辛则主张双方债务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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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抗辩权。乙的行为属于狭义抗辩而非抗辩权,即否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所以选项A错误。己的行为属于行使撤销权而非抗辩权。所以选项C错误。辛的行为并不是在对抗庚的请求权,其只是主张债务的抵销,所以不属于行使抗辩权。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注意几种民事权利的区别。抗辩权,是能够阻止相对人所行使的请求权的效力的权利。撤销权、抵销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承认权、撤销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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