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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每日一练:增值税(2021.10.1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1-10-15

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但正是日积月累,才能让我们一步步接近成功。税务师备考也是一样。想要过税务师考试,就必须脚踏实地地去学习。正保会计网校税务师每日一练栏目提供精选试题,每一道都很有针对性,赶紧练习吧。

多选题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1日采用具有融资性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价款1500000元,成本800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分三次等额支付。假定该产品的现销价格1200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增值税纳税义务于2019年1月1日发生 

B、增值税纳税义务于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即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发生 

C、会计上于2019年1月1日确认收入 

D、会计上分别于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确认收入 

E、由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2019年1月1日应该通过“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增值税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E
【解析】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对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上于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由于会计上收入确认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故应通过“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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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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