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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环境污染侵权(2024.01.1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1-16

备考税务师真正的捷径是勤奋和坚持,掌握知识点的好办法就是实践。熟读课本后,还需要通过做题来检验知识点是否已掌握,多做题才能加深知识点的理解。正保会计网校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精选习题,记得来练习。

多选题

某造纸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河流后,造成了大量鱼类死亡。当地养殖户将该造纸厂起诉至人民法院,造纸厂的下列答辩理由不成立的有( )。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 

C、该造纸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该污染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E、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书证明该造纸厂的排污行为与鱼类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环境污染侵权。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环境污染采取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所以选项A、C说法不成立。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选项D说法不成立。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河中鱼类死亡,不能证明自己的造纸厂与污染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选项B说法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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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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