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浙税协发〔2024〕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浙江省2023年度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数据统计范围均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数据。
二、填报登录
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税协官网,在“服务大厅”栏登 “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初始密码88888888)”登录,进入填报界面。
三、起止时间
税务师事务所填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00-3月5日17:00。
四、填报要求
为有效保证报表填写工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要切实担起领导责任,派专人负责填报工作,要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填报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行业报表中全部涉及填报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2.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五、填报咨询
业务咨询:010-83755834、010-83755833
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浙税协报表QQ交流群(群号:184667935)咨询,其它问题联系省税协秘书处(吴聿健:0571-8582 8610,15967171648;吕娟:0571-85828661,15700119057)。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1月22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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