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5日起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3月5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初审通过的应试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2014年3月20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 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6月14、15日举行。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4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的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资格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的香港考生,其成绩管理为2年滚动。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8、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免试部门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除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外,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市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必须审核国籍地区信息,以免报错。
四、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3月5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应试人员登录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单位所在地)选择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人社部门及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应试人员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应试人员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2014年3月20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应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咨询电话:2967978.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从业年限证明。
六、特别提醒:
1、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未认真阅读试卷上“应考人员注意事项”而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2、应试人员应将报名上传的照片冲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张,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3、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各报名点、市直各部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要特别提醒考生:“考后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监测,对于作答雷同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熟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依法、诚信参加考试,既不抄袭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纵容他人抄袭本人答案。
(四)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莱芜市、临沂市、滨州市。
其他详情应试人员登录zg.cpta.com.cn/examfront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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