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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11-09

  问: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是什么?

2015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

  答:依据《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注: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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