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7号
根据疫情防控条件下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的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3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两天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为:
3月20日
税法(一) 10:00—12:30
税法(二) 14:00—16:3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18:00—20:30
3月21日
财务与会计 10:00—12:30
涉税服务实务 14:00—16:30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至21日15:00,考生登录税务师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注:考试中不认可电子准考证以及电子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申领
新疆考区考生的成绩查询及证书申领事宜,将另行公告。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按《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做好应试所需各项准备,务必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3月17日及以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确保顺利考试。
五、咨询电话
新疆税协咨询电话:0991-8849210/8849286
中税协政策解答:4000033955
上海技术咨询:021-61651875
附件:《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附件
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新疆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和人员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凡经确认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承诺书》,其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应按要求做好考前自我监测和参考准备。
1.所有考生考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3月17日以后(含17日)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在新疆考区参考的考生,在进考场前须核验“健康通行码”、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是否为绿码,考生考前14天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正常参考。
3.健康码为黄或红色(异常),或考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从境外入境者,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得参加考试。
4.在新疆生活的台湾、香港和澳门考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外地考生提前3天到达乌鲁木齐市,避免出现因交通工具同乘人员发热密接被隔离观察问题。
三、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行程卡、大数据行程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有效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入场和离场时,要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四、考生入场时出现体温≥37.3℃的,可适当休息后复测,经短暂休息再次测量体温仍≥37.3℃的,要安排至留置观察区,由专职负责考试疫情防控监考人员以及考点医务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出具专业评估建议。经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启用防疫备用考场参加考试;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立即报告社区,专车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相关要求全程正确佩戴(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除外)。
六、如考生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准予参加考试。
七、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要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签署承诺书的视为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考生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为确保考生健康安全参加考试,建议考前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加强锻炼,注意防寒保暖。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到新疆以外旅游、探亲访友或出差。
声明:以上内容由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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