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天津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

普通 来源:天津市人事考试网 2013-09-30

关于公布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税务师  税法(一)  140  84 
税法(二)  140  84 
税收相关法律  140  84 
财务与会计  140  84 
税务代理实务  100  60 

二、领证须知: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考生往返奔波,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不需到现场提交制证照片。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

2、由于个别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格式,影响冲印效果,不能用于制作合格证书。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更换照片。请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更换照片。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9月26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