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税协发[2016]030号)和《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中税协公告2016年第7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的实际情况,现对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广东省考点全科考试合格人员较多,现场审核和证书制作耗时,为保证现场领证时的快捷和秩序,广东省实行先制作证书,后分批领证的办法。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须在6月17日前,将《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复印件和同底2寸证件近期照4张(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快递至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邮寄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6楼,电话:020-81319610、81319699,收件人:注册部陈鹏或钟海量。
三、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网站上另行通知分批领取(预计6月底),请留意后续通知。
四、逾期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须延后自行办理。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6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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