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办发〔2013〕89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9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税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税法(二) | 140分 | 84分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分 | 84分 |
财务与会计 | 140分 | 84分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分 | 60分 |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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