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大税务师持证人员需注意,重庆税协发布了“关于减免2019年度税务师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有关减免2019年度税务师单位会员会费的规定,需要了解下。
关于减免2019年度税务师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税协《关于支持税务师行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004号)精神,积极帮助税务师事务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工复产,推动行业发展。经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对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进行临时减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办法
按照《重庆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渝税协发[2019] 59号),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在原0.5%的基础上,按40%的比例进行减免(即各税务师事务所按2019年年度经营收入的0.3%交纳单位会员会费);对于此前已按原定标准交清2019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事务所,其应减免部分,市税协将予以退还。
二、有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对各事务所在实施会费减免的同时准允延缓交纳会费时限,由原定2月29日前延缓到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
联系人:潘洪
联系电话:(023)63531286
电子邮箱:626829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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