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继续教育新规,将与个人信用、事务所年检挂钩!(附新版税务师继续教育规定)
中税协近期开始陆续邮寄税务师资格证书,各地考生将于近日收到2021年的资格证书,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同时,内蒙税协印发了税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文件,2021年起,税务师继续教育情况将与个人信用、事务所年检挂钩,请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全区税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的对象
按照中税协《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要求,继续教育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另一类是非执业的税务师。
二、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指网课教育。执业税务师、非执业税务师网课教育全年均不得少于90学时(45分钟为一个学时)。经自治区税协确定,执业税务师全年完成中税协网校的网课教育90个学时。若本年网课发布达不到90学时,可继续学习去年网课继续教育,完成全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非执业税务师的网课教育原则上以中税协的网课为主,也可以选择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方式进行。
三、继续教育的补充形式
非执业税务师如参加以下继续教育形式的,实际完成的课时可在90个总学时内扣除。
(一)中税协、自治区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三)中税协网校平台(含直播);
(四)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五)中税协和内蒙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采取以上形式完成的学时,需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图片,在中税协信息平台自主申报,由自治区税协负责抽检审核确认,方可从90学时中扣除。
四、继续教育的考核
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的,由自治区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自治区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自治区税务局,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充分认识继续教育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本所税务师后续教育工作,检查指导税务师按时和超额完成网课教育任务。
(二)网课教育学习提倡均衡推进,坚持合理调整学习时间,逐月完成网课教育学习任务,避免将学习任务集中到年底,导致完不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现象。
(三)网课教育学时的完成是一项硬指标,自治区税协对每个税务师事务所的每名税务师的具体学时完成情况在中税协信息平台内进行网上查询考核,若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所在事务所次年年检时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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