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税协发〔2022〕5号
为进一步明确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申领系统开放时间
2022年3月8日10:00至2022年3月20日17:00.
二、证书申领程序
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 或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人像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邮寄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是否入会”一栏请勾选“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造假,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的证书照片模糊,无法识别,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重新或补充上传,进行二次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逾期未申领证书的,将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证书申领事宜。
3、以前年度尚未申领证书的,随本年度证书按上述流程申请办理。
4、如有意向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领证人员,可将个人简历投递至省税协邮箱
四、自愿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
1、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为执业会员入会,非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为非执业会员入会。
2、执业会员入会需如下3个电子材料,(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2)职业资格证书(3)劳动合同。电子材料接收邮箱: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吕玲玲 0571-85828635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3月7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如有异议,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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