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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否需要进行折旧?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6-05
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不需要进行折旧。

在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进行分摊的一种会计方法,用于反映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消耗。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在资产购置后的一定期间内进行计提的。

然而,如果固定资产是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如捐赠、继承等,其初始计量是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的,而不是通过购置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发生购置成本,所以也就没有需要进行折旧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进行折旧,但是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如果发生了重大价值减少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资产价值下降的情况,仍然需要进行减值测试,以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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