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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受理决定的形式有哪些?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01-17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受理决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批准:表示同意申请人的许可申请,允许其进行相应的行政活动。
2. 不予受理:表示不接受申请人的许可申请,通常是因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材料不完整等原因。
3. 限制性批准:表示同意申请人的许可申请,但是在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期限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4. 暂停:表示暂时停止对申请人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通常是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或者等待其他相关事项的处理。
5. 终止:表示终止对申请人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和决定,通常是因为申请人撤回了许可申请或者申请人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等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许可受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以进行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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