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提问计算留抵税额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加计抵减算计算基数吗?
答案:加计抵减不可以算是计算留抵税额退税进项构成比例的基数。
首先,加计抵减政策属于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15%计算,用于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加计抵减额并不是增加纳税人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而是在应纳税额不为零的情况下来直接抵减应纳税额的。
其次,留抵税额退税的进项构成比例=(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期间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
根据上述描述可以得出加计抵减额是不可以作为计算留抵退税进项构成比例的计算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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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税法一》第二章必背知识点(十四):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2021《税一》第二章必背知识点(十二):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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