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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共同犯罪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4-01

2014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篇 刑事法律制度

  第一章 刑法基本理论

知识点四、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成立条件是:

1.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

2.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3)同时犯,即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4)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3.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有以下表现形式: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

二、共同犯罪的形式

共同犯罪的形式,即共同犯罪的结构,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故意犯罪行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共同犯罪的形式不同,其社会危害性也不同。

1.任意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

任意共同犯罪,是刑法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必要共同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如聚众斗殴、聚众赌博罪等。

2.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3.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4.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指三人以上有组织地实施的共同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三、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种类  定义  处罚原则 
主犯  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
其他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决定或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  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  指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链接:2014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篇第一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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