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六章 车船税
知识点四、申报和缴纳
一、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交付的当月)。以合同、协议载明的车船交付日期,或者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申报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其他管理规定
【本章总结】
1.税目确定的原则;
2.各税目的计税单位;
3.车船税计算;
4.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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