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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征税范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3-12-17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六章 资源税

  知识点三、征税范围

  一、矿产品

  (一)原油

  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

  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七)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的征税规定

  (一)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利用的成分) ——不(单独)征

  (二)伴采矿——征

  (三)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四)岩金矿——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仍纳资源税)

  相关链接:
  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六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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