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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答疑精华:公司分立列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01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财务与会计》第六章“公司分立”内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注册税务师:公司分立列举

  详细问题描述:

  能不能把标准式、换股式和解散式分立各举个例子,有些不明白,谢谢。

  答疑老师回复:

  解散式分立,当母公司中的子公司分立后,母公司就解散了。比如说甲持有子公司乙100%股权,甲股东A持股40%,B持股30%,C持30%。此时甲把持有乙公司的100%股权按ABC的持股比例分配给ABC(也可能不按比例),甲公司注销。

  标准式分立:甲持有子公司乙100%股权,甲股东A持股40%,B持股30%,C持30%。此时甲把持有乙公司的100%股权按ABC的持股比例分配给ABC。分立后A持有甲乙公司的股权均是40%,而B是30%,C是30%。甲仍存在,但不再持有乙的股份。ABC分别是甲乙公司的股东。

  换股式分立:甲持有子公司乙100%股权,甲股东A持股40%。B持股30%,C持20%,D持10%。此时甲把持有乙公司的100%股权全部分配给BC。甲不再持有乙公司股份。而BC不再是甲的股东。甲股东只剩余AD。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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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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