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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房产投资交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24

  【试题内容

  某企业拥有房产原值1000万元,2013年7月1日将其中的30%用于对外投资,共担生产经营风险,投资期限3年,当年取得利润分红20万元;2013年9月1日将其中10%按政府规定价格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每月取得租金6万元,其余房产自用。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房产税( )元。

  A、102400

  B、118400

  C、92800

  D、78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共担风险的,被投资方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企业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给职工居住,暂免征收房产税。

  该企业2013年度应缴纳房产税=1000×60%×(1-20%)×1.2%+1000×10%×(1-20%)×1.2%×8÷12+1000×30%×(1-20%)×1.2%×6÷12=7.84(万元)=78400(元)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五章“房产投资交税”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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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问题描述:

  1000×30%×(1-20%)×1.2%×6÷12是30%用于对外投资之前1-6月应纳的房产税,而对以房产投资,共担风险的,被投资方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也就是30%部分本企业在7-12月不缴纳房产税。

  这个书上没说是被投资方交房产税,投资这块分两种情况,一种分红,一种固定收入,这两种情况分别是哪方交税?请老师说一下。

  答疑老师回复:

  投资这块地,如果是分红,应为被投资方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是固定收入,应为投资方按照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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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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