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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所得税免税收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07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一章“所得税免税收入”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答疑总结】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注册税务师:所得税免税收入

  详细问题描述:

  免税收入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具体哪些收入?

  初学者理解不清楚,请老师阐述。谢谢!

  答疑老师回复: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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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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