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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存货的税务处理(4.29)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29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存货的税务处理(4.29)

  存货的税务处理

  1.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客观题)

  【解释】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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