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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微学习笔记:购进农产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02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微学习笔记:购进农产品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员“死了都要学 ”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的微学习笔记:

购进农产品: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

  烟叶特殊情况: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金额×20%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金额+烟叶税)×13%=收购价款×1.1×1.2×13%。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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