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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特殊性税务处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31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特殊性税务处理

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收购股权不低于75%)。

  3.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股权支付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

  4.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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