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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立法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25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cta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论坛上发表的注税考试各科目知识点总结,以下是《税法一》科目知识点的归纳,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收立法

  (一)概念及要点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通常所说的立法活动是包括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体现出广义立法的范畴。

  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按照宪法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有关调整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

  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税收立法严格遵守各种形式法律规范制定的程序性规定,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从而成为划分税收立法权的法律依据。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

  目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等。

  (2)税收法规——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

  目前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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