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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2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知识点,以下是网校学员“YM2013”整理的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依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自然事实和行为两类

  1、自然事实:

  又称非行为事实,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事件,是指某客观现象的发生。如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的发生等。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如自然人的下落不明、时间的经过等。

  自然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其一旦发生,便会在一定的主体之间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2、行为:

  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分类:合法行为与法行为

  这是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标准。

  表意行为也非表意行为

  这是以行为是否以当事人的意思为要件作为标准的分类。

  表意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

  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无须表现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由法律规定,而不是由意思表示规定。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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