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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权利的分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2-12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民事权利的分类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科目知识点,以下是网校学员“YM2013”整理的知识点内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民事权利的分类

以民事权利的客体所体现的利益性质为标准 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支配权
以权利实现的方式为标准 绝对权、相对权
以权利效力所及范围为标准 对世权、对人权
以权利可否其主体分离为标准 专属权、非专属权
以权利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为标准 主权利、从权利
以权利相互间的依存关地位系为标准 原权、救济权
以要件是否全部具备为标准 既得权、期待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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