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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定义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02

2017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4月20日-6月20日,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没有开始学习的学员应抓紧时间备考,制定学习计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依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

第二十章 合并财务报表

知识点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定义

1.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控制一个或一个以上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的主体。

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2)母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2.子公司

子公司是被母公司控制的主体。

需同时具体两个条件:

(1)只能由一个母公司控制;

(2)子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以及信托项目等主体。

3.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备注】规模大小、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与集团其他公司业务性质的差异均不影响合并范围的认定。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二十章知识点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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