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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前期差错的更正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5-02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一样。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地学习,网校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知识点,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

第十八章 会计调整

知识点:前期差错的更正原则

1.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2.当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3.发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的前期差错应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4.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应视同当期差错进行修正。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八章知识点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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