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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练习试题:行政诉讼被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10

2019年税务师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9:00至6月21日18:00,考试时间为11月9日、10日,现在距离2019年税务师考试还有几个月,大家一定要坚持每天做税务师试题,平时注意多理解、多总结,脚踏实地的把每一个知识点巩固好。网校提供高质量的税务师试题,摘自历年题库内容,下面为大家带来税务师历年试题,希望大家好好测试下。

2018税务师试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对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而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确定被告的规则是( )。

A.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

B.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C.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

D.由当事人选择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二者之一作为被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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