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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预收账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26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一样。想通过2017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为帮助广大学员更好地预习,网校为您整理了2017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三章知识点:预收账款,今天你学习了么?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预习知识点

第十三章 流动负债

知识点: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向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

①借:银行存款 10

   贷:预收账款 10

②借:应收账款 107

   预收账款 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预收账款

②借:预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③借:银行存款 107

   贷:预收账款 107

1.“预收账款”的双重性。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至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2.“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再减去“坏账准备”,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关键考点】掌握预收账款的列报方法。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三章知识点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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