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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二》知识点: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5-09

2016税务师知识点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外购 买价+税费+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无形资产同,生产性生物资产同前2点)(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符合规定的可以扣除)
自行建造 竣工结算前支出(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支出)
融资租入 约定付款总额+相关费用;
未约定付款总额:资产公允价值+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
盘盈 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取得 公允价值+税费(无形、生物同)
改建的固定资产 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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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二》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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