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涉税相关法律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裁定和判决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25

忙忙碌碌了一整年,我们即将迎来2019税务师考试,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机会高效备考,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争取以最好的状态上考场,为了助力大家备考,小编特为大家呈上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精华,快来看看大家都有什么问题吧:

试题内容:

【知识点七】第二审程序

  (一)上诉的提起

  1.必须由有权提起上诉的当事人提起;

  2.所有判决均可上诉,裁定则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

  3.判决的上诉期:15天;裁定的上诉期:10天。

  4.必须提交上诉状。

学员问题:

裁定和判决有什么区别?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起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而不服第一审,民事、行政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比如:甲向A法院起诉,A法院一看,说“你这个案子应当向B法院起诉”,于是就裁定“不予受理”。这是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是“裁定”。

又如:甲把乙打伤,乙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甲赔偿乙各项费用5000元。这就是对“实体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且一个案件只能在最后有这样一个“判决”。

税务师考前备考离不开高效做题,正保会计网校特推出2019税务师万人大模考,快去做题吧:

360-216

点击图片开启模考之旅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