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 25周年庆
  •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增量留抵退税的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23

    学习要有恒心和积累,水滴石穿,功到自然成。税务师漫漫备考路,让我们从每一道答疑精华开始,做好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习题·计算题】某企业2019年3月底留抵进项为100万元,4月到9月各月留抵进项均大于100万元,且9月底留抵进项为180万元。2019年4月~9月期间,该企业共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500万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2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160万元,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抵扣40万元,农产品收购发票计算抵扣50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抵扣30万元,员工出差的航空运输行程单抵扣20万元。该企业在10月可申请退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 )万元。

      A.38.4    B.48

      C.64     D.8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项构成比例=(200+160+40)÷500×100%=80%

                   退还的增值税留抵进项=(180-100)×80%×60%=38.4(万元)

    学员问题:

    如果4-9月中间有一个月的留抵进项小于三月的100万,就不符合增量留抵退税的条件?这也只是个条件,跟计算的数据没有关系?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参见以下几种情况:

    假定某企业2019年3月~2019年9月增值税期末进项留抵情况如下,判断其是否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


    3456789是否符合条件
    情形110011012013015017090×
    情形2100110120130150170140×
    情形310011090130150170180×
    情形4100110120130150170180
    情形5100110120130115170180

    税务师考前备考离不开高效做题,正保会计网校特推出2019税务师万人大模考,快去做题吧:

    360-216

    点击图片开启模考之旅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1316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