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1、某科技型中小企业2017年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其中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为18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为20万元。假设该无形资产于2017年7月开发完成并使用,按10年进行摊销,则该企业2017年可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 )万元。 A、30 B、39 C、33.5 D、50.7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可以加计扣除75%:20+20×75%=35(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可以扣除的摊销金额:180÷10×6÷12×175%=15.75(万元),该研究开发费用在2017年可以扣除的金额=35+15.75=50.75(万元)。 学员问题: 摊销那除以12再1乘175%不明白。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体现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按照175%摊销扣除。 学员继续提问: 现政策是无论是否形成无形资产都按加计75%扣除?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研究开发费,自2018年至2020年 12月 3 1 日,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 % 摊销。 学员继续提问: 试题是2017年,和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策相同吗?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这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相同的。 学员继续提问: 180÷10是算一年的吗?为啥又*6有除12?不明白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因为是7月份完成的,所以是从7月份开始摊销,本年实际摊销期为半年,所以才除以12*6计算本年的摊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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