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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直接投资收益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03

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1、美国甲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2017年处置在中国的一栋房产,取得收入2000万元,该房产与境内分支机构没有实际联系,分支机构从境外公司分得股息20万元, 该公司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200   

B、505   

C、202   

D、20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处置房产收入属于来源于境内的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10%交税,分得的股息属于来源于境外的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25%税率交税。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0×10%+20×25%=205(万元)

学员问题:

直接投资收益不是不交税的吗?为什么20万,还要交税?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依据您的描述,不符合免税规定,应该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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