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一

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简易计税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30

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典型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坐落在市区,2018年6月销售货物已缴纳增值税15万元。当月转让一宗位于市区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办法纳税,取得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系2016年2月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1000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5+(2800-1000)÷(1+5%)×5%]×(7%+3%)=10.07(万元)

学员问题:

简易计税也可以差额的情况有哪些呢?老师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简易办法差额计税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全额开具专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全额开具专票。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全额开具专票(代开)。

4、建筑服务老项目取得的收入,简易计税办法按3%征收率差额计算增值税,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的分包款,全额开具专票。。

建筑企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5、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人力资源外包只能按差额计算增值税。一般计税办法按差额及6%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可以抵扣进项税,简易办法按差额及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差额计算增值税;可以按差额400及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600元支付的工资向用工单位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劳务派遣属于商务辅助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纳税,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也可以按差额及5%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票),支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向用工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课程图

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编辑推荐】

致杨军老师:与您同行,并不孤单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税务师就这么备考,都听我的!

税务师知识分享:从民商法角度看股权转让收入企业所得税

如何高效备考税务师?听听“过来人”的意见

两年仨证:妈妈级考生的疯狂备考之路

税务师备考心得:努力不仅仅是为了证书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税务师-超值精品班

课题结合 精读精讲

免费试听85200人已学

五分钟了解税务师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扫码找组织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