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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28

时光匆匆流逝,距离2019税务师考试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报考税务师的同学们,一定要抓住最后的复习时间高效备考,规划好学习时间,做到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6)赡养老人

名称扣除人员扣除标准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2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2000元/月(兄弟姐妹分摊)
备注: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摊效力及限额:

效力:指定分摊>约定分摊>人均分摊

限额: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注意: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学员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是二个子女都由夫妻其中一人扣可以扣多少?如果各扣一人呢?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可以由1人扣除2000,也可以每人扣除1000。

学员继续提问:

老师,我们之前咨询过律师,律师说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也在扣除范围内,税法上规定的好像不太明确。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税法明确规定是自己的父母,不含岳父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对于赡养老人的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计算个税时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可以扣除岳父母的赡养费。

学员继续提问: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税法解释是正确的,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不在扣除范围内。

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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