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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税法一》答疑精华: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08

2019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对很多考生来说,《税法一》是相对比较简单的科目,然而在做《税法一》考试习题的时候,我们还是会遇到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不用担心,网校答疑板为您答疑解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网校小编精心整理的答疑精华吧!

试题内容:

下列选项中,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有( )。

A、个人出售2年以上住房

B、个人转让金融商品

C、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D、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服务

E、个人转让著作权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北上广深四地个人出售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纳税。

学员问题:

老师好,这里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分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吗?我记得好像有个政策是超过政府物价指导标准的医疗收费是要征税的吧?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是的。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以及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具体包括: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乡卫生院、护理院(所)、疗养院、临床检验中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种专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级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所(站)、母婴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各级政府举办的血站(血液中心)等医疗机构。

本项所称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所以营利与非营利医疗机构只要是按规定的价格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医疗服务,就是免征增值税的。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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