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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预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26

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二)

  知识点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1.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当两个企业之间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应确认为母子公司关系:①二者之间必须有投资关系;②二者之间必须有控制关系。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合营企业中投资方对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属于共同控制,即由投资各方共同对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行决策,而非一方。

  联营企业中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影响程度属于重大影响,即投资方只能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而非控制或共同控制。

  总之,此类长期股权投资在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上均达到或超过了重大影响程度。

  (2)重大影响以下、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如果是重大影响以下、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确认为金融资产。

  【要点提示】重点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分。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

  相关链接: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第十一章预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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